广饶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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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 ||
被告人项晓臣、李凯旋、李学光、高树凤、王玉转、李鹏、杨冰、王志君、宋长富[富勤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广饶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广饶县人民法院已审结。审理过程中,各被告人已全部退缴违法所得共计3519601.63元。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广饶县人民法院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及相关审计情况,对款项进行集中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赔对象 广饶县人民法院(2023)鲁0523刑初479号刑事判决书审计报告中列明的集资参与人328人(扣除判决书中列明的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及超额兑付的集资参与人35人)。 二、退赔资金计算方式 根据本案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和受损总额,确定本次统一的退赔比例。 退赔比例=退缴违法所得总额÷受损总金额≈0.098 个人发放金额=生效判决中审计报告列明的各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退赔比例 三、公告公布 本公告在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各集资参与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书面异议。 四、材料审查及案款发放 各集资参与人需通过现场登记方式向本院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银行卡开户行及账户等信息。若集资参与人死亡由继承人领取的,领取人还需持有关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多个继承人之间的继承协议等材料到本院办理手续。本院对集资参与人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各集资参与人向本院提供的银行账户。 现场登记地点:广饶县人民法院东门信访接待室 具体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5月23日 联系电话:0546-6926835 五、相关提醒 1、本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还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因身份信息不全、身份验资未通过、提交的账户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参与本次集中发放的,本院将登记在案,待补充材料完整后另行按规定发放。 六、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承办法官:电话0546-6281323
特此公告
广饶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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